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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

      作者:教育部   來源 :中小學音樂教育網   發布時間:2021-10-02   點擊:

        教學〔202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委員會、教育廳(教委)、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高等學校:

        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是高??荚囌猩ぷ鞯闹匾M成部分,是選拔培養藝術專業人才的重要途徑。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美育工作的意見》,構建較為完備的藝術人才選拔評價體系,現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黨的領導,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從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人才、維護教育公平出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推動構建引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藝術人才選拔評價體系,為建成文化強國、教育強國提供人才支撐。

        (二)基本原則。堅持育人為本,堅持正確育人導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實“五育”并舉,增強文化自信,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提高選拔質量,適應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對高素質藝術人才的需要,深化考試內容改革,改進考試方式,完善評價標準,注重學生綜合素質。加強分類指導,引導高校立足學科專業特點和培養定位,突出辦學特色,完善人才選拔模式,推進不同專業分類考試。確保公平公正,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強化全程監督,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總體目標。從2021年開始推進相關改革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統一高考為基礎、省級專業考試(下稱省級統考)為主體,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藝術人才選拔評價體系。

        二、主要任務和舉措

        (一)推進高校藝術專業特色發展

        1.明晰人才選拔培養定位。高校要根據不同專業人才培養特點和專業能力素質要求,結合辦學實際,進一步找準辦學定位,突出辦學特色,構建與辦學定位和特色相適應的藝術人才選拔培養體系,著力選拔培養德藝雙馨的藝術人才。推進高校藝術類專業內涵發展,培養具有扎實文化素質和專業基礎的藝術人才。推進高水平藝術院校藝術類專業培養具有豐厚文化底蘊、突出專業能力的拔尖藝術人才。

        2.優化藝術學科專業布局。高校要緊密結合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對高素質藝術人才的需求,根據學校辦學定位,綜合考慮辦學條件、師資隊伍、畢業生就業狀況等,進一步調整優化藝術類專業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計劃。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所屬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規模和結構的宏觀調控,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高校辦學情況的評估指導,對社會需求不足、培養質量不高的專業予以調減或停止招生。

        (二)改進專業考試方式

        3.大力推進藝術專業分類考試。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行“文化素質+專業能力”的考試評價方式,文化素質使用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專業能力使用藝術專業能力考試成績。藝術專業能力考試包括省級統考和高校???,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實行分類考試。省級統考由各省(區、市)統一組織考試,高校??加上嚓P高校組織考試。充分發揮行業部門和專家學者的作用,成立教育部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專家委員會,研究制定高校藝術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各專業分類考試方案。探索利用現代技術手段,促進客觀評價考生專業能力。

        4.不斷提升省級統考水平和質量。各省(區、市)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擴大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范圍,到2024年基本實現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全覆蓋。對于生源極少或考試組織確有困難的個別專業,可通過省際間聯合組織或“考評分離”等方式實施。完善省級統考科目和內容,推動各專業制定統一的考務規范和考試說明等,提高省級統考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改進省級統考評分方式,加強評分管理,完善成績呈現方式,增強考試的區分度,滿足不同層次、類型高校選拔需要。加強省級統考組織管理,確??荚嚢踩?。原則上,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均應對省級統考成績提出明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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